早上看了本不错的小说

早上看了本不错的小说,里面的男主跟我很像。至少前半部分很像吧。
说前半其实也不太对,因为全书使用插叙的手法,到处充满了回忆。
我所说的前半,只是时间上的前半,用小说里的词,应该是“很多年以前”。

引用一段位于第12章的回忆吧,我几乎从不把一本书读两遍,觉得好的地方,我喜欢做摘记。
这一段实在太长了,将来写作不可能用到,所以写在日志里好了。

  答案其实很简单,只是她不愿相信。   她对他来说,早已不再新鲜。   但对另一个男人来说,她却又极度新鲜。   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日子,我怀疑她是否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接受我的邀请。   这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的暧昧,这种暧昧实在令我感到巨大的鼓舞。   我真的以为,自己会在那晚成功撞开墙脚。   不过,那完全是一种幻觉。   某些人喜欢挖墙脚,我却喜欢撞墙脚。   虽然每一次都撞得头破血流,但是我觉得很开心。   坦白说,这句话前半段是事实,后半段则十足矫情。没有人能在头破血流的时候还感觉开心,就算有,也只能是扮开心。   我很清楚这种装B的痛苦,因为我装过很多次。   墙脚虽然不是谁都能挖,但确实有很多人挖成功过。而撞墙脚呢,大概还没什么人成功过。 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决定要做那极少数能撞倒墙脚的人。   如果有人问我,挖墙脚和撞墙脚有什么分别,我恐怕答不出。但是如果一定要我回答,我只能说,挖墙脚是一项有组织有计划、有阴谋有诡计的庞大工程;而撞墙脚则不过是一单无组织无计划、无谋略无心计、类似一时间气血上涌冲动杀人的不入流的小CASE。   所以,倘若有人曾经以为撞墙脚有什么伟大感人之处的话,很不幸,他被误导了。   显然,要以血肉之躯撞倒墙脚,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。但是,我相信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,那就是,明知其不可为而偏为之。   当时的我,就正好经历着这样的阶段。   我明知道自己很傻,我明知道那不过是幻觉,我明知道对方不会因为我血流满面的造型而稍一侧目,可是,我依然为了那种让我心跳的迷幻感而在墙脚上狠狠撞击。

至于时间上的后半部分,我也简单地叙述一下。他在浑浑噩噩间随随便便地结了婚,仅仅因为有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、愿意嫁给一无所有的他。女孩无法说话,也从未表达深情的爱意。他不断地出轨,不断地寻求年轻时失去的快乐,直到有一天偷看了女孩的日记,上面写着这样一段话:

  天亮了,他没有回来。   他终于没有回来,终于……   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……为什么?   是因为我对他太宽容?还是因为他根本太薄情?   我明明又没有要求他爱我,我只是要求他尽一个丈夫的责任罢了。   为什么,为什么连这一点他都做不到?   唉……算了,反正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自己可以得到幸福。   只是,最初那一年的幻觉,让我忘记了这一点。   我知道他其实很寂寞,但身为他的妻子,我却无法对他作出任何回应。   对他来说,我可能只是一块木头。   一块毫无价值的烂木头。   我曾经触摸过幸福,但从未真正拥有过。   我居然痴心妄想,以为这一次会是例外。   谁知,根本没有例外。”

——就在那一刻,他终于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救赎。